課程名稱 |
民法物權 Civil Code-property |
開課學期 |
106-2 |
授課對象 |
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顏佑紘 |
課號 |
LAW1077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16140 |
班次 |
02 |
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1303 |
備註 |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學生請選修「A41 M0190民法物權」。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7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62LAW1077_02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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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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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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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鑑於實務應用所需,課程重點將置於物權通則、所有權與抵押權三者,就其所涉內容詳加說明。此外,鑑於學說理論應與司法實務結合,因此在課堂上亦將實務上重要案例與時事提出供同學討論,提升學生學習興趣,以收學習之效。在教具的使用,除以紙本提供教學所需內容外,尚以PowerPoint輔助講解,使同學更易於吸收與理解所欲講授之內容。 |
課程目標 |
此項課程之教學目的,在於使學生掌握物權編之規範內容,確實瞭解我國民法關於物權編之制度設計。 |
課程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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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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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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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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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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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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